了解?

了解? 於 29/03/2013 發表 收藏文章
「我對你沒有感覺了!」
我們倆一起兩年了,
這分手原因彷彿是最荒謬但卻又清楚不過的原因了。

曾經有人說過,
人與人很多時因為不了解對方而在一起,
同時亦會因為一起了解對方分手。

對我而言,我認為不是不了解對方而一起,
而是不了解自己才會草草和對方一起。

當初我們倆為什麼會一起?
我想不起了。
我只記得和她一起後我知道我愈來愈了解自己。
我清楚明白我需要她,
我害怕一個人,她的存在彷彿令我忘記了一個人的感覺。

愈是了解自己,我愈分不清我是否真正了解她的需要。
我好像慢慢當作我的需要就是她的需要。

直到一天的一句「我對你沒有感覺了!」
我明白了。
我錯了,一錯就錯了兩年。
大家的需要不同,
她需要的是感覺去連繫我倆,
而我需要的是可以相伴的一個。

最痛的是她正正了解你需要滿足你同時,
你因為不了解她的需要滿足不了她而分開。

你可以說女的無情,
但也可以說男的自以為了解對方。
因為不了解對方而分手。
誰的錯?算不清了。

只可以老套的說句,人總是會在對的時間遇上錯的人。

記得有巴打說過,
找伴侶最好找有戀愛經驗的。
或許是對的!
當對方「上過堂」就會明白了解自己不等於了解對方需要。
才不會傻傻的一直以為「一直都是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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