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性| 洞房驚見丈夫「小小鳥」 法院判准離婚

Beauty Street 於 27/12/2013 發表 收藏文章
台灣台北市一對夫妻,因為丈夫命根子像小孩一樣細又短,不到五公分難以行房,妻子忍了兩年到法院控告,訴請離婚獲准。


這名現年54歲的張姓女子在友人介紹之下認識了56歲的周姓男子,兩人交往了五個月於四年前互許終身,婚前周男屢次以自己是虔誠佛教徒為由拒絕性行為,但承諾婚後每周能嘿咻二至三次,保證能讓她「性福」,豈料洞房花燭夜才驚見丈夫的生殖器太過短小,且有勃起障礙,兩人始終無法達陣選擇分居,而妻子則在兩年後提出離婚。
< 1 2 >

留言


請按此登錄後留言。未成為會員? 立即註冊
    快捷鍵:←
    快捷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