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要你好好的

求其花香如故 於 28/02/2017 發表 收藏文章
「還記得你說過如果我們到了三十歲還沒結婚,你就來娶我?」


「我說的是『如果你三十歲前還沒嫁人,我就娶你。』」

「有差嗎?」

「就是你嫁不出去我才勉為其難來娶你的意思。」

那夜,我和Bianca在葵芳看完Emilia Clarke的愛情戲,十點半,我們走到葵芳村裡,隨便買了些飲料就在長椅坐下來。Bianca手拿著塑膠袋,裡面裝了四罐嘉士伯,而我也買了三罐可樂,邊喝邊看著她灌自己。就在她喝完第二罐時,她舊事重提,而我的回答如上。

她雙頰泛紅,已有些醉意,幽幽的白了我一眼。街燈打在她素白的妝容上,和我雙目對視,出奇地有種曖昧感覺。她水潤的眼眸瞧著我,問說:「那你說的是真的嗎?」

她酒量很淺,兩罐啤酒已經開始恍神,作為前男友,不趁人之危是基本道義。我從塑膠袋裡取出一罐啤酒灌個透心涼,順便用酒精壯膽,我看著她,還是一副翹首以待的樣子。

天色昏暗,街燈泛黃,四下無人的恬靜讓我幾乎聽到自己的心跳聲,抬望眼,是夜並無月光,風聲戛然而止,我下定決心,表明心跡。

「當然是假的呀。」我真想不到這種屁話還需要問真假。

說真話往往更需要勇氣,酒精是很好的助力。

「哼,你知道這些話讓人家失戀了嗎?」她又打開一罐啤酒。



「你又失戀了!?」上回提要,她新任男友一直叫她買車,一年後攤還廿五萬,我當時給過意見,她和我吵架,最後不了了之。

「失戀的是他,被我甩了。」接著Bianca說在上次之後,有跟男朋友說先把買車的計劃擱置,那個男的還不死心,三不五時就催促Bianca買車,說盡各種好話,例如每天都接她上下班,假日一起去元朗吃B仔涼粉,去西貢吃海鮮……等等。

「騙徒手法略嫌單調。」我想作為警訊題材也很勉強。

「如果他真的會管接送,我買車倒是沒所謂,可是我有你和Gabriel兩位反面教材,我也學乖了。許太多做不到的諾言,不如趁早割捨。」Bianca一臉沒趣,又灌自己一口。

「喂,我哪有不守諾言?」我發覺她經常無意中把我和她前夫歸類為同一類人,這讓我很不服氣。

至少我不會去結婚呀!明明我就是那種為了降低香港離婚率而不去結婚的人,是防患於未然的智者。

「兩年前。我剛才確認過了。」原來她指的是兩年前她無端傳我訊息,完全沒有上文下理,就問我一句:「我會嫁不出去嗎?」我心想這女人肯定又跟男朋友吵架,便跑來找前(我都不知道是幾多個前了)男友取暖,有見於取暖過程大多數冗長乏味,我直接跳到結論,回她一句三十歲嫁不出去我就娶她。

那個時候,我和她已經有八年沒見,閒時一兩句慰問顯示雙方尚在人間而己,當時我也沒打算跟她見面,事實上我們是在她的婚禮上見面,Bianca派了喜帖給中學同學,再托其中一個短命種轉交給我,我才不得不去。

「我願娶你也不肯嫁。」其實我想說的是……

你他媽不就才剛結過婚了嗎?離了不代表沒結吧?

但說真話往往更需要勇氣,酒已喝光,而我本人是個孬種。

「也對……咻~!」Bianca坐直身軀,雙手按在椅上,雙腳像個小女孩一般擺動,把空的汽水罐踢到十萬八千里遠。她嘴上還模擬了破風聲,像個活生生的弱智。
「幾時才會找到好男人呢。」她在旁邊嘀咕,我和她認識十年以上了,我想這根本的渴望從來沒在她心底消失過。

「如果你執意要等一個人照顧你,恐怕有天你會很失望。」

「你誤會了,願望和現實,我從來都分得很清楚。家庭教育嘛,廿年來,我爸回來不過十次。如果父親都這樣,我憑甚麼相信所謂老公?」Bianca的父親在她五歲時另結新歡,組成另一個家庭。

「……不過人生太長,想找個笨蛋給我照顧,生活有些負擔,來得比較有意義。」她笑說現在薪水每月快四萬,她又不買車,就養一個媽媽,綽綽有餘。

我啞口無言,但知道她是自欺欺人──如果她從未相信過婚姻,何來這夜半醉人間。此時,她轉頭看我,手掌忽然伸過來捧我的臉龐。女人的手掌本來偏冷,而且剛被啤酒和可樂冰過。我未及反應,渾身如被電殛般抖了一下。

「以前我嫌你悶,嫌你不修邊幅……現在……你還是跟以前一樣。」她笑我的尷尬,並指我不習慣和異性有身體接觸,十多年來始終如一,她從不擔心我有外遇。

她神色半醉,說話的時候,我連動都不敢動。



「但,對我們而言,太遲了些。」她還是微笑著,挪開她的手。她剛才已經鼓起勇氣,但我沒作反應,她是個聰明的女人,打圓場不成問題。

「我送你回去吧。」平時我有兩大原則,第一:不送非女朋友的異性回家,第二:如果超過八個地鐵站,則連女朋友都不送,我知道我是個人渣。Bianca也深知道我的習性,她看著我,一臉驚奇。

「是太遲了些,但至少我們還是朋友。」我為我們十年的感情結案陳詞,友達以上,戀人未滿是最好的結果。我不會和一個嫁過的女人交往,而她也不想跟我這種悶騷兼且薪水比她低的男人在一起。寂寞常常會讓人失去判斷力,幸好我條件不佳,她也不會美得讓我失去常性。

盡量抑制她的寂寞,我們像朋友般相處。Bianca對我的意義,總比別人多一些,大概是促使我下筆的動力吧!我想把一切記下來,生活的瑣事,寫著寫著就兩千字了。

在許多情況下,是朋友或是情人,我們只能為身邊的人定義一次,開了一扇門,另一扇門就悄悄的關上了。分手亦是朋友的情況不多,多年好友晉升情人的機會更是少之又少。故此我和她的緣份,是種福氣。
而我希望它永遠延續下去。

的士裡。

「欵……」。

「……當時,我說的是當時,你是認真的嗎?」

「你說甚麼?」我裝出懵懂的樣子。

「你已經知道我要問甚麼了。」

「……當然是認真的呀。」

她心滿意足的笑著,別過頭看車窗以外,正好下著絲絲細雨。

果然,說真話往往更需要勇氣。
而我是孬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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