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能走到最後, 任何愛都是大言不慚

觸動心靈 於 25/10/2013 發表 收藏文章
有人說,感情到最後,其實無非拼的是誰更講義氣。夠義氣的,不會丟下相濡以沫的戰友。但在我聽來,義氣這件事情,虛偽得好生讓人絕望。若單單為了這一份責任和義氣,那還不如大家做兄弟來得更好。真的夠義氣,不是違心留下來,而是告訴他,或者放他走。

在這個世界上,有件事情叫做“遺失的美好”。於是張愛玲寫“紅玫瑰和白玫瑰”,於是古往今來,像振寶這樣糾結兩難的男人女人,從來都不缺少。我想,每個人心裏都清楚自己最渴望的是什麼。那麼何必去管那些道貌岸然,就去要你所想要。哪怕,你認為這樣做是自私且傷人的。

但你當下若想做好人,終有一天,你會發現所有的事情都開始變得不甘心,你開始刻薄一切要求一切,因為你覺得自己曾經委曲求全,做出了犧牲。而這虛偽的犧牲,誰又真的想要?你不過是害怕自己做了壞人而已。如果說,思念總歸要比相對更美好,那麼紅玫瑰與白玫瑰,你願意做哪一支?你想了又想:做了紅,白的成了夜明珠,自己成了蚊子血;做了白,紅的成了朱砂痣,自己成了飯粘子。你覺得兩難,覺得怎樣都不好。誰都不願意自己成為了退而求其次的那個“次”。

只不過有的人可以忍,有的人卻不行。智慧一點的女人,會用柔情和裝傻去化解,那麼烈女呢?烈女會折了花丟進垃圾桶,哪支也不做,哪支也不要。而我,顯然一直是後者。你看,日復一日,男女間無非柴米油鹽,揭開若即若離的那層美好的紗,真面目相對久了,任誰都會生厭。所以,漫漫人生,更不能只靠義氣過日子。

不然,總要頻頻回首當初的美好,散落在天涯的花兒以及永遠沒能得到的那一顆夜明珠。而這唯一僅有的一次,就真的被自己白白虛擲和蹉跎掉。你這樣要求自己的人生,那麼對方,是不是也擁有同樣的權利呢?所以看開了,就沒有什麼不可以,不能接受和不可原諒。只不過,大多數的人不能原諒的是,自己還沒玩夠,而對方卻已經早早退場。我想,我還是不夠單純美好善良。我太敏感,太警覺,太容易豎起身上的刺。我不好。

愛情,可以一次又一次重複發生。愛上一個人,愛得痛了若還無法得到,便可以放下,轉身去愛另一個。這一個和另一個,其實也沒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無非就是,誰更順眼,誰更傷人,誰更難搞定罷了。誰更美且難以得到,誰就更讓人惦念得多一些,更不甘心一些,更難忘一些。人,都是這樣賤的。

後來才知道,其實你不過更愛那時的你自己。因為那個你,付出的比較多。到底,人的本性還是愛自己更多。A女以為自己癡心絕對地愛著B男,出意外的時候,本能的第一個反應還是自己先逃跑。所以,沒有遇到事情的時候,永遠不要講自己是怎樣的人,因為有的時候真相可能連你自己都不會知道。

對不起,我真的是一個怕麻煩怕到會死的人。我不是悲觀,只是希望自己能夠做到透徹體諒,給彼此足夠的尊重和轉身的自由與餘地。我太極端,太完美主義,所以我要的總是很難得到,因為太純粹。我想起有人對我說,人不可能生活在真空裏。那麼與其痛苦掙扎,不如大大方方愛自己。按了葫蘆一樣會起瓢。

關於要精神還是肉體的命題,我一直覺得很噁心。對於精神潔癖的人來說,任何類似這樣的事情,到最後都會變得好噁心。是你的終歸是你的,躲也躲不掉。不是你的別去要。要來的東西,幸福感是打了折扣的。而且最終你會發現,那根本不屬於你。我很怕對一件事情一個人太過認真。當我太過認真的時候,很容易變得弱智,狹隘,固執,一根筋,然後搞糟很多事情。

所以我更願意遊戲人生。我從不吝嗇自己去喜歡誰,也從不輕易去愛任何人。哪怕深愛著一個人,不到最後關頭,我都會咬緊牙關,絕口不提。因為若不能一起走到最後,任何的“愛”都是大言不慚且毫無意義。


來源: 網絡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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