犧牲,是婚姻最大的殺手
什麼樣的婚姻是最美滿的?這些年來,我們進行過許許多多的婚姻治療,也見過各式各樣夫妻。我們很訝異的發現:最美滿的婚姻,是在於雙方發展出各自的人際關係、經濟基礎、生活空間與事業版圖;而最容易發生問題的,竟然是任何一方過度的犧牲與忍耐。
生活中,女性往往在面對婚姻與事業時,下意識地認為自己必須必須做出一個抉擇。但事實上,倘若這個婚姻是犧牲任何東西--無論是人際關係、事業或學業--而得來時,這個婚姻就會陷入高度的不穩定。
原因很簡單:只要有犧牲,就會有痛苦,只要有痛苦,就會希望獲得代價,為了獲得代價,往往就會拖垮整個婚姻--若非自己長期陷於痛苦,就是讓另一半不勝其擾。
很多女性都會以為:自己必須為這個家庭付出較多的心血,要不然就無法得到伴侶的喜愛。但實際上,正好恰恰相反。越是為自己而活的女性,越容易擁有一個更愛自己的先生、與更美滿的婚姻生活。而為了家庭、為了先生、為了公婆、為了子女而付出一切的,卻反而會面對更多的貶抑與指責。
其中奧妙,就是發生於社會心理學上的認知失調理論。說穿了沒什麼,只不過因為人們一向不喜歡當笨蛋,而且非常不願意承認自己是錯誤的。倘若一個人做了一件事,他一定要把這件事情的價值給捧高,這樣子他才會覺得自己「賺到了」。
今天,一位女性倘若在婚後,繼續擁有自己的生活、擁有自己的人際關係、追求自己的學業與事業,這時候,先生就必須說服自己:「我太太這樣做,是有意義的。」要不然,就等同證明先生自己是個笨蛋,娶了個不負責任的妻子。正因為沒有人喜歡當笨蛋,所以先生一定得努力說服自己太太有多好,這樣子,他才會覺得自己「賺到了」。
基本上,只要雙方都不要太過自我中心,對於共同事物都能夠好好協調,任何一方都不會覺得自己吃了虧。倘若女主角採取了另外一種方式,就是犧牲自己來成全家庭。這時候,先生就得面對一種情緒--罪惡感。
起初,先生會很感謝或疼惜女性的付出,但是時間一久,這感覺就會淡了。接下來呢,男性會繼續感覺到罪惡感,這時候,他就會下意識地來為自己辯護。他很有可能會覺得:「這些事情本來就是女生該做」,要不然就是貶低女主角的地位,認為她什麼都不會,只好乖乖待在家裡。
倘若這位女性是逆來順受型的,那問題就會更嚴重:男性會把情緒發洩在女性身上,事過境遷之後,為了躲避自己的罪惡感,就更加貶低與指責女性。到了最後,女性一旦變成了眾人眼中的「家恥」,先生就會為此感到很丟臉。 而女性也會感覺到極度的委屈。這樣的觀念,與世俗的觀點大相逕庭,但卻是顛撲不破的真理。
婚姻是一種互動,就如同舞蹈一樣,一個人進,另外一個人就要退,一個人要是成了「阿信」,另外一個人就會變成「惡魔黨」;相反的,一個人要是獲得社會的肯定,另外一個人也會被激發出向上的鬥志。
所以,每個吵吵鬧鬧的家庭,幾乎都有一個「偉大的犧牲者」。而且,犧牲者越是犧牲得更徹底,家庭就會更加混亂。尤其是女性,倘若選擇為了家庭而放棄全部,那麼這個家庭,就會完全放棄這位女性。
事實上,性別角色對換過來,也是一模一樣的。男女任何一方,都不能高舉「我要給你幸福」的大旗,然後剝奪走對方工作的權利、社交發展的權利、與做家事的權利。幸福的光芒,只有在男女雙方共同面對社會險惡,對外一起為生存奮鬥,對內一起營造生活時,才會閃耀在彼此甜蜜的會心一笑中。
對於男性,我們會問:「你能接受:自己太太在公司裡,被同事鬥爭、上司指責、客戶抱怨中,哭得希哩滑啦,但是眼淚一擦,繼續咬緊牙奮戰下去嗎?」
對於女性,我們也會問:「你能接受:自己先生在家裡,煮好飯,燒好菜,坐在沙發上為你編織著毛衣,邊哄騙一旁嘻鬧的小孩,邊等妳回來嗎?」倘若答案是肯定的。那麼,我們要恭喜你:你終於具備了幸福的能力。
來源: 網絡流傳
什麼樣的婚姻是最美滿的?這些年來,我們進行過許許多多的婚姻治療,也見過各式各樣夫妻。我們很訝異的發現:最美滿的婚姻,是在於雙方發展出各自的人際關係、經濟基礎、生活空間與事業版圖;而最容易發生問題的,竟然是任何一方過度的犧牲與忍耐。
生活中,女性往往在面對婚姻與事業時,下意識地認為自己必須必須做出一個抉擇。但事實上,倘若這個婚姻是犧牲任何東西--無論是人際關係、事業或學業--而得來時,這個婚姻就會陷入高度的不穩定。
原因很簡單:只要有犧牲,就會有痛苦,只要有痛苦,就會希望獲得代價,為了獲得代價,往往就會拖垮整個婚姻--若非自己長期陷於痛苦,就是讓另一半不勝其擾。
很多女性都會以為:自己必須為這個家庭付出較多的心血,要不然就無法得到伴侶的喜愛。但實際上,正好恰恰相反。越是為自己而活的女性,越容易擁有一個更愛自己的先生、與更美滿的婚姻生活。而為了家庭、為了先生、為了公婆、為了子女而付出一切的,卻反而會面對更多的貶抑與指責。
其中奧妙,就是發生於社會心理學上的認知失調理論。說穿了沒什麼,只不過因為人們一向不喜歡當笨蛋,而且非常不願意承認自己是錯誤的。倘若一個人做了一件事,他一定要把這件事情的價值給捧高,這樣子他才會覺得自己「賺到了」。
今天,一位女性倘若在婚後,繼續擁有自己的生活、擁有自己的人際關係、追求自己的學業與事業,這時候,先生就必須說服自己:「我太太這樣做,是有意義的。」要不然,就等同證明先生自己是個笨蛋,娶了個不負責任的妻子。正因為沒有人喜歡當笨蛋,所以先生一定得努力說服自己太太有多好,這樣子,他才會覺得自己「賺到了」。
基本上,只要雙方都不要太過自我中心,對於共同事物都能夠好好協調,任何一方都不會覺得自己吃了虧。倘若女主角採取了另外一種方式,就是犧牲自己來成全家庭。這時候,先生就得面對一種情緒--罪惡感。
起初,先生會很感謝或疼惜女性的付出,但是時間一久,這感覺就會淡了。接下來呢,男性會繼續感覺到罪惡感,這時候,他就會下意識地來為自己辯護。他很有可能會覺得:「這些事情本來就是女生該做」,要不然就是貶低女主角的地位,認為她什麼都不會,只好乖乖待在家裡。
倘若這位女性是逆來順受型的,那問題就會更嚴重:男性會把情緒發洩在女性身上,事過境遷之後,為了躲避自己的罪惡感,就更加貶低與指責女性。到了最後,女性一旦變成了眾人眼中的「家恥」,先生就會為此感到很丟臉。 而女性也會感覺到極度的委屈。這樣的觀念,與世俗的觀點大相逕庭,但卻是顛撲不破的真理。
婚姻是一種互動,就如同舞蹈一樣,一個人進,另外一個人就要退,一個人要是成了「阿信」,另外一個人就會變成「惡魔黨」;相反的,一個人要是獲得社會的肯定,另外一個人也會被激發出向上的鬥志。
所以,每個吵吵鬧鬧的家庭,幾乎都有一個「偉大的犧牲者」。而且,犧牲者越是犧牲得更徹底,家庭就會更加混亂。尤其是女性,倘若選擇為了家庭而放棄全部,那麼這個家庭,就會完全放棄這位女性。
事實上,性別角色對換過來,也是一模一樣的。男女任何一方,都不能高舉「我要給你幸福」的大旗,然後剝奪走對方工作的權利、社交發展的權利、與做家事的權利。幸福的光芒,只有在男女雙方共同面對社會險惡,對外一起為生存奮鬥,對內一起營造生活時,才會閃耀在彼此甜蜜的會心一笑中。
對於男性,我們會問:「你能接受:自己太太在公司裡,被同事鬥爭、上司指責、客戶抱怨中,哭得希哩滑啦,但是眼淚一擦,繼續咬緊牙奮戰下去嗎?」
對於女性,我們也會問:「你能接受:自己先生在家裡,煮好飯,燒好菜,坐在沙發上為你編織著毛衣,邊哄騙一旁嘻鬧的小孩,邊等妳回來嗎?」倘若答案是肯定的。那麼,我們要恭喜你:你終於具備了幸福的能力。
來源: 網絡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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