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首之前,請容我強調,這不是政治文,
我想談論的也不是政治。 只是這個多月以來,我看著這個成長的地方在分裂、在瓦解,
心有點忐忑,有點無奈。
你們說,條例修訂是修正現存的漏洞;
你們說,修例修訂是一個陷阱。
你們說,示威人士是暴徒;
你們說,執法警察是暴戾。
你們說,警方在維持社會秩序;
你們說,你們在維護社會價值。
你們說,武力鎮壓是迫不得已; 你們說,圍堵政府部門破壞立法會是政府迫使的。
誰對誰錯?誰黑誰白?
你們總有千百萬個理由去說明自己的對,
也懂「善用」各種真假的「證據」去證明對方的錯。
然後,各自的立場越是分明,中間的鴻溝越是寬闊,
你們跟你們的距離變得越來越遠。
但你們卻忘記了,站立於這片分裂的土壤上的,都是香港長大的你和我。
坦白說,政治沒有對與錯,
每一種政治體制都有它的利與弊,
所謂的政治對錯,只不過是大家對於該體制是否認同。
每一個人,都可以有他對政治的看法和立場, 這真的沒有對或錯之分。
每一個人有權表達自己的立場,
所以我並不反對遊行人士以遊行方式表達訴求。
政府沒有回應訴求是一回事,
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又是另一回事,
這不是「沒有傷害人命」就等於沒有傷害這個社會。
另一邊廂,部份警員的對待示威人士的手法更是可恥,
這更不是掛著「執法」的名義就可以任意傷害生命。
我感到無奈的是當雙方都有滋事份子之時,
大家不是看不出來,而是為了保衛自己一方,
變得強詞奪理,甚至扭曲事實,編作不盡不實的證據去抹黑對方。 然後,因著這互相的指控,把部份市民和警察劃成了對立面。
在香港這片土地之上,分裂出來的是恐懼和排斥。
香港就如生病的人,
暴力把土地都染血了。
其實,我真的深信香港的這個病是正反雙方的責任。
追究是誰先打對方一巴掌並無意義,
繼續以牙還牙能夠把根本的問題處理好嗎?
我只願在這片曾經安穩完整的土地上,不再為此沾上血跡。
大家流的血還不夠多嗎?
我強調,
我不是跟大家談政治,
我在乎的是你們, 不論是靠哪邊的支持者,
我在乎的只是在這片土地上的香港人的安危,
我不願再看見多一位香港人成為掉落在分裂鴻溝中犠牲者。
我想談論的也不是政治。 只是這個多月以來,我看著這個成長的地方在分裂、在瓦解,
心有點忐忑,有點無奈。
你們說,條例修訂是修正現存的漏洞;
你們說,修例修訂是一個陷阱。
你們說,示威人士是暴徒;
你們說,執法警察是暴戾。
你們說,警方在維持社會秩序;
你們說,你們在維護社會價值。
你們說,武力鎮壓是迫不得已; 你們說,圍堵政府部門破壞立法會是政府迫使的。
誰對誰錯?誰黑誰白?
你們總有千百萬個理由去說明自己的對,
也懂「善用」各種真假的「證據」去證明對方的錯。
然後,各自的立場越是分明,中間的鴻溝越是寬闊,
你們跟你們的距離變得越來越遠。
但你們卻忘記了,站立於這片分裂的土壤上的,都是香港長大的你和我。
坦白說,政治沒有對與錯,
每一種政治體制都有它的利與弊,
所謂的政治對錯,只不過是大家對於該體制是否認同。
每一個人,都可以有他對政治的看法和立場, 這真的沒有對或錯之分。
每一個人有權表達自己的立場,
所以我並不反對遊行人士以遊行方式表達訴求。
政府沒有回應訴求是一回事,
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又是另一回事,
這不是「沒有傷害人命」就等於沒有傷害這個社會。
另一邊廂,部份警員的對待示威人士的手法更是可恥,
這更不是掛著「執法」的名義就可以任意傷害生命。
我感到無奈的是當雙方都有滋事份子之時,
大家不是看不出來,而是為了保衛自己一方,
變得強詞奪理,甚至扭曲事實,編作不盡不實的證據去抹黑對方。 然後,因著這互相的指控,把部份市民和警察劃成了對立面。
在香港這片土地之上,分裂出來的是恐懼和排斥。
香港就如生病的人,
暴力把土地都染血了。
其實,我真的深信香港的這個病是正反雙方的責任。
追究是誰先打對方一巴掌並無意義,
繼續以牙還牙能夠把根本的問題處理好嗎?
我只願在這片曾經安穩完整的土地上,不再為此沾上血跡。
大家流的血還不夠多嗎?
我強調,
我不是跟大家談政治,
我在乎的是你們, 不論是靠哪邊的支持者,
我在乎的只是在這片土地上的香港人的安危,
我不願再看見多一位香港人成為掉落在分裂鴻溝中犠牲者。
請按此登錄後留言。未成為會員? 立即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