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離不開」,還是「不離開」

給自己的情書 於 01/07/2013 發表 收藏文章
當「不能失去他/她」成為分手後傷痛慾絕的理由,
理性上,我們都了解那只是個藉口。
我們都不是不能失去,而只是不想失去。

過了某些時日,我們毫不驚訝自己還活著,
然後編制另一個不離開過去的理由──「忘不掉他/她」。
這個理據夠足份吧?
人所經歷的種種,誰能完全忘掉而不遺漏一點痕跡?
心底裡比誰都清楚,如何辯護也無法掩飾那真正離不開的原因。

人生如戲,但它不能如拍戲般重拍一次,
對於過去的好與壞,對與錯,
我們都不能重新去調節,然後得出另一個結局。

造物主讓我們有記憶的能力,
並不是要我們依戀回憶或者悔恨過去。
它的意義,是讓我們汲取教訓去改善自己,成為一個更好的自己。

可是,

有些人,
在依戀過去的種種,
在回味過去的味道。
過份美化過去的人和事,
使回憶變得如夢境般美麗動人,
眷戀那如桃園般的回憶中。

有些人,
在怨恨過去的人和事,
在悔究過去的選擇,
過份悔恨過去的人和事,
對自己和別人都失去信任。

結果,
他/她們都「離不開」過去,
因為,他/她們都選擇了「不離開」。
說到底,那只是自己「不離開」,而不是「離不開」。

留言


請按此登錄後留言。未成為會員? 立即註冊
    快捷鍵:←
    快捷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