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不再任性

給自己的情書 於 15/06/2013 發表 收藏文章
我承認,我是一個很任性的女人。
任意妄為的性格,
有些人覺得是「自我」,
有些人覺得是「灑脫」。
但任性不等於野蠻,
那是「一個人」的權利。

我很享受當一個任性的女人。
因為任性,獨斷獨行,至少無悔無恨;
也因為任性,不服輸,總是堅持到底;
亦因為任性,不喜歡推卸責任,勇於承認自己,無愧於人。

因為孑然一身,所以可以無所顧慮,
自己的事,自己打算,自己計劃,自己決定,自己負責。
我任性,但我甘願為自己所選擇的負上全部責任。

假如有天我不再任性,
甘願放棄「一個人」的權利。
願意共同打算,共同計劃,共同商量,一起負責。

當我不再任意妄為,
是因為我明白,
即使只屬個人的選擇,受影響的已經不只是我「一個人」,
而是有別人替自己掛心,替自己著急。
那時,我已無法為自己所作的決定負上全責,
因為,個人的選擇深深影響著另一個人。

當我不再任性,
是因為我願意和一個人分享自己的決策權。

或者,
當我不再任性,
是我最任性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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