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是便宜仔,他是孩子。

毛言地 於 02/11/2015 發表 收藏文章
  外國好些地方筆者很欣賞,對養子的態度是其中之一。現在再婚的情況很常見,而其中一方甚至雙方都有孩子也不是特別事。愛屋及烏,就算不是自己親生也好當你決定要跟對方一起的時候其實也應該有著擔任這孩子第二合父母的準備,只是在我們的傳統觀念下總覺得這是一件不光彩的事。就算自己沒有介意也好,家中長輩大多都不喜歡這個跟自己沒半點血緣關係的「外人」。而亦因為這種觀念,許多帶著孩子的的人對於再找一段姻緣這回事都不敢多想,或者自我降格:只要對方不介意的話就好,自己也沒資格有什麼要求。這種觀念要不得。
  在某些長輩或者守舊的人眼中,他們會叫這做「養便宜仔」。他們覺得怎樣說也好,不是自己親生的總不能當作是自己人。若果你想娶一個離過婚的女人,父母親人可能已經會「好言相勸」,什麼外面總有更好的女人,離過婚的不光彩之類的。若果她還有一個孩子則更不能接受,激動一點的還可能會拋出一句敗壞家聲。為什麼離過婚的就一定不是好女人?我是我一直想不透的問題。有人因意見不合而分手,離婚也只是在結婚後往在一起才發現一些更深層次的問題而已。傷風敗德更加不用說,難道未結婚的都會是處女嗎?濫交的也不一定是結了婚的吧?說到底在意的人只因為一個心結,不管是覺得撿二手也好不是自己親生的也好,要說血緣關係的話所有人的另一半都跟自己沒有血緣關係,難道又要當她是外人了嗎?

  人就是一種矛盾的生物。親娘不及養娘大很多人都聽說過,但當自己要面對的時候卻又顯得千萬個不願意。為什麼每個月捐錢助養兒童是善事,但跟一個有孩子的人相戀卻要受親人的冷眼?孩子理應受人寵愛而不是把他當成一個
包袱,當你喜歡一個人,就算她有孩子也不會是一個問題,反正組織家庭是早晚的事。而當當事人敢帶著她的另一半與兒子參加家庭的飯局或者聚會,長輩也不應該覺得這樣是「養便宜仔」。若果這個女人沒有吸引的地方,他會決定娶她過門嗎?當他都有勇氣帶她們出來的時候,長輩應該做的是接納她們而不是讓所有人難受。看到自己的親人能找到一個喜歡的人,這一點已經足以讓大家祝福他。說實話,若果當事人都不介意的話,我實在沒想到還有那個人有資格反對。

  因為失去過所以更會珍惜。一個離過婚的人能再次找到真愛自然會更珍惜這段感情;而一個明知對方有小孩還毫不介意的也證明當中的真心真意。有些美好的傳統當然有保留的價值,但「養便宜仔」這種不好的觀念就應該放下了。請記著,他是養子,是你們大家族當中的新成員,更是一名普通不過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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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樂時尚
標籤: 毛言地  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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