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我應唔應該表白?我唔係太肯定佢鍾唔鍾意我。」 「有時我覺得同佢好好傾,但有時又覺得佢好似唔係太理我。」
「佢上一段感情傷得好深,個人無乜安全感,話未ready拍拖。」
間中,總會聽見朋友苦著一張臉,疑惑著吐出上面的說話。
我總是笑笑。
思索著怎麼開口才不致說出過於傷人的話語。
兩個人的事情,其實沒有任何一個人比當事人更清楚。
有沒有可能發展成情侶,應不應該示愛,好不好再進一步,身陷當中的兩個人分明比誰都更清楚。
如果你無法確定對方對你的感情,你至少知道了一件事──對方沒有很愛你。
我是說沒有很愛,不是說沒有愛啊。
畢竟我又不是蟲,又不是神,不知道別人在想甚麼喇。
但如果你很愛一個人,你不會捨得讓對方忐忑不安。
喜不喜歡並不是一件很難看清的事,如果無法感受,大概代表著:
1. 他不愛你
2. 他仍未確定對你的感情
3. 他愛你但你沒有重要得值得他多走一步犧牲一些事情比如尊嚴、面子、自由。
朋友說過:「雖然一段關係多數係男仔做主動,但唔代表女仔真係好被動。其實女仔往往擔任住一個『主動嘅被動』角色。」 我很佩服朋友的觀察。
其實人很簡單。
當真的很喜歡一個人或一件事情,都總是不能自已地付出。
男生或者會嘗試主動聊天、約會、送禮物請食飯;女生或者會忍耐,但收到你signal一定會落力回應,不會讓話題斷掉、和你分享很多、向你傾訴心事、很開心看見你……假如她喜歡你的話。
所以這個世界並不存在很喜歡你卻毫無表示的男孩,也沒有很難追的女孩。
難,只是因為對方不愛你或者不夠愛你。
「咁……我係咪應該放棄?」
如果你只想談一場不會受傷,不會蝕底,有付出一定有收獲的戀愛,我是覺得你還是早早放棄好。
戀愛不存在公平。
又,如果你總是在計算自己會不會吃虧,是不是付出太多了,你也應該三思,你也許沒有自己想像中那麼愛對方。
愛是,情不自禁毫不合理地為對方傾倒自己。
從來不覺得愛得愈深的人愈吃虧,不如說能夠勇敢去愛真幸福。
你比任何人都更接近愛,不是很棒嗎。
但人要面對現實。
由陌生到曖昧到是否可以發展成情侶,那個critical moment 總是很容易辨識的。
不要被人欺騙,以為是時不與你;
也不要自我欺騙,以為對方有難言之隱所以無法和你在一起。
不會的。
不會的啊。
你哭著說佢明明話情傷未癒所以唔可以同我一齊點解轉個頭會同左人拍拖?
朋友,因為愛很強大,愛很盲目。
很愛的時候,甚麼都能夠克服,甚麼都能夠衝破。
在愛裡面,沒有恐懼。
認清真相,放棄或堅持,沒有誰比誰更高尚。
都只是一個選擇。
我認識有人守得雲開見月明,也有人白白浪費掉很多時光。
戀愛無常態。
但仍然可以去愛,至少,是一件值得慶賀的事。
#呢篇唔適合啱啱識左無幾耐嘅人咁有時候真係要認識耐啲先知大家想點嘅
#咁但係都識左好一段日子然後你明示暗示對方都無反應咁你要醒水知道發生咩事囉
#btw有啲鍾意玩欲拒還迎耍心機嘅都唔適用呢篇文因為我理解唔到嗰啲人做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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