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怕聽到類似的話:「我有咩唔好?我改呀!」 不,請不要為我改變。
這樣很沈重。
是的,也許有些事情我不太喜歡,但不等於你一定得改。
我有我的喜好,我不喜歡,不意味那是不好。
或許更進取的,你應該讓我知道那樣的你其實很值得欣賞。
如果盡力了,仍然不行,那就分道揚鑣吧。
人不就這樣嗎。
合則來,不合則離去。
勉強穿上不合身的鞋子,糟蹋了大家。
何苦?
明明本來是漂亮的腳,明明本來是漂亮的鞋子呀。 不要勉強,那會讓我心痛,我也並不覺得快樂,遑論珍惜。
關於待人接物,我們都有一套理解。
我們總說追女仔應該點點點,要讓那個男生對你有興趣就要咁咁咁,然後在職場在生活在朋友關係上要如何如何……
我們永遠有很多意見,也有很多建議。
但我們實在不該這樣。
他明明就是個直白的人,你為什麼要他學懂扮婉轉?
她真的小鳥依人,你為什麼偏要一再講著爽朗的女孩是如何討人喜歡而太過女生的女生總會招惹到其他女生?
是的,這樣的性格或者為他們帶來麻煩,但那就是他們呀。
他們永遠不可能成為你。 他們也不需要得到全世界的喜愛。
他們更沒有必要成為聰明、成熟、可人兒……
我不再說我覺得你唔應該咁講,你應該咁樣咁樣。
因為那沒意思,那是我的做法,不是你的。
縱然一時間可能解決了某些問題,但往後呢。
人,還是做自己才最舒服。
然後不合適的人就不合適,不緊要的。
百貨應百客嘛。
並不是你有問題,你只是還未遇到適合的人。
比如你總說我太複雜,而我說你太簡單。
我們有問題嗎?並沒有。 我們只是需要等待下一個會欣賞我們的人,而不是吃力地「包容」。
不需要如此委屈。
「咁,如果嗰個人真係好惡頂呢。佢都唔需要改?即係有啲人好自私好孤寒好冷血咁」
你不知道嗎。
這個世界永遠有好聽的說法和不好聽的說法。
自私可以是懂得自愛;
孤寒可以是精打細算;
冷血可以是處事冷靜。
甲之熊掌,乙之砒霜。
你不知道嗎?你不知道,因為你只想到自己。
如果你只能看到他的壞處,並不說明他很差,只顯明了你們不適合在一起,無論情人還是朋友。 我不是在講你的感覺是錯的,
只是人呢,本來就會產生不同的化學反應。
如果很不喜歡一個人,就放他離開你的世界吧。
「咁人幾時需要改變?」
改變,並不是人所能控制的。
改變像關不掉的水龍頭,你想用雙手阻擋水的流出,但愈用力蓋緊,水愈濺得你一身也是。
改變總是自然而然或者說不由自主,並不靠誰提醒或強迫。
當然,我們甚麼時候也可以抒發自己的看法,但那並不是為了改變甚麼。
請不要輕言改變自己,因為強行而作的只名為扭曲。
最終你會失去自己,厭惡自己,別人也同樣覺得噁心鄙視。 人是這樣的。
人必自愛然後人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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