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戀就是反反覆覆振作又頹廢

Charis Hung 於 25/07/2017 發表 收藏文章

「朋友話我喊黎都無用,快啲振作。」
「我想可以快啲獨立、堅強。」
「我係咪好煩?我成日都會諗起佢。我都想可以快啲放低。」

失戀以後,間中會收到網友和我分享他們的感情。
我發覺原來大家都好慘。
不是慘在失戀,而是慘在不懂得失戀。

失戀,就是把曾經最親密的兩個人狠狠切割,重新變回兩個獨立個體,但卻又不似從前完整。

失戀一定疼痛,你諗下平時你手指尾傷左都會覺得周身唔自在(唔認同?你試下整親自己你就知幾唔方便😈 ),何況失去了一個人。
所以失戀傷心究竟有甚麼不對?
萎靡不振究竟有甚麼不妥?
會掛念會想起是一種錯誤嗎?

不對吧。

因為投入過,所以才會受傷,才需要時間療傷。
那麼急著復原幹甚麼?要去打仗嗎?
還有,為什麼哭泣要和有沒有用掛勾?
喊下啫,駛唔駛要拯救到世界先得?

我很慶幸身邊的朋友很愛我。
他們會靜靜聽我分享,他們會說:「下?!就算你而家忽然喊我都覺得好正常。」他們會陪我飲酒食飯去玩。
我有一堆好朋友。

然後我總是一再回應那些無法停止逼迫自己的人。
「其實我而家有時自己一個都會喊嫁。」
「其實我都會時時諗返轉頭點解會搞成咁。」
「其實我忍唔住嗰時都會偷睇佢fb同IG。」
網上有很多教人如何面對失戀的文章,其中一點是不要再看對方的FB和IG,以及main theme是不可回頭望。
而我,總是一再回首。
我不明白,要變得那麼瀟灑幹甚麼。
去做大俠嗎?

感情的事,就讓它順其自然。
傷心就哭,開心就笑。
有時我覺得我好了,我就全身充滿力量,
但偶爾我又會因為一些事情而觸動,我也認了,也就頹廢一陣子。
不要怕自己從此一蹶不振,不要太高估自己的感情。
我們最多不過成為了一個有故事的人。

// 時間終究會比愛強悍
忘記什麼都不難 //

我願意一再聽你們的思念、放不下和曾經的美好。
直至一天你們覺得夠了,可以微笑回想過往。
我一點都不覺得煩。
如果你說,我可能一輩子都不會好起來。
好吧,那我就聽一輩子。
這可是百年難得一見強烈的感情!你值得有聽眾 :)

不要逼自己那麼緊,數數手指,其實也不算過了很久吧?
反正沒有破壞到自己的生活,抑鬱一下無妨。


標籤: 失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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