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以為分手是一個決定。
我決定要和你分開了,我知道無法再和你走下去,我明白大家已經完了,於是我們分手。
後來我才明白,其實分手是一個過程,一個漫長的過程。
小時候覺得愛情就是我喜歡你,你也喜歡我,於是我們就在一起。
中間發覺愛沒有那麼簡單,只有愛也活不下去。
最後發現真正的愛情始終是你喜歡我,我也喜歡你,於是我們在一起 — — — 只是當中的喜歡並不純然是感覺,還有很多很多東西,比如想要相愛,便必須適合相處。
戀愛失敗時曾經想要對天呼喊:「天呀,點解偏偏要畀我遇到呢個問題?唔係習慣或者忍下就可以無事,而係實實在在好基本冇辦法忽略嘅情況!!!」 後來才發覺根本沒有這回事。
每對愛侶都有自己無法解決的問題,就算問題小至「佢每日都會因為一啲事燥或者唔開心,影響咗我哋嘅關係。」或是大至性生活不協調……都一樣,都是一樣的存在。
如果問題能輕易解決就不會被稱為問題,你也不會意識到它的存在。
問題之所以成為了問題,因為你們都束手無策。
無法解決的狀態會永遠卡在二人中間,一點一滴損耗著彼此的感情。
於是長大以後再出席婚禮,就會覺得一對新人很厲害,好勇敢,也明白了為什麼旁人會流淚,因為那真的很不容易。
昨夜有朋友來家中聚會,席間大家聊到如果你和另一半已經戀愛好幾年,甚至到達談婚論嫁的階段,這時才發現原來自己是第三者,你會怎麼做? 大多數人都選擇立刻分手,唯獨女生A說不會。
她說:「我諗……我冇辦法即刻,我可能會等,睇下佢點揀,點解釋,個情況係點。可能最後都會分手,但都係之後嘅事。」
大家七嘴八舌地說:「你又話錫自己多過其他人嘅,佢呃你喎,呢啲時候梗係即刻分手。」、「如果唔即刻分,可能會拖好耐,好傷㗎。」、「佢一拖二咁賤,信任破壞咗好難建立返,一齊仲有咩意思?」
「講係咁講,但我應該做唔到……因為我真係試過呢個情況,當然未到談婚論嫁,但我知道自己冇辦法即刻分手。你鍾意嗰個人,就未必可以咁輕易放手。」
大家瞬間沈默,現實地再想一想,也確實碰到如此情況的話,說不定自己並沒有想像中那麼灑脫。
後來女生B說:「但我諗我都係會即刻分手,跟住用返幾年時間自己沉澱。」
我衝口而出:「幾年?!」我以為自己聽錯,幾個月我覺得還算正常。
大家又再你一言我一語地發言:「佢係咁㗎啦。」、「你仲唔知佢咩。」、「佢真係需要咁長時間。」
我才醒起她和前度已分手將近一年,至今還是不允許任何人講前度一句壞話。
以前,我以為分手是一個決定。後來我才明白,其實分手是一個過程。
分手可以好突然,但由甜蜜邁向心灰意冷,是段很長很長的路,長到足以讓你來回地獄又折返人間。
有些人還在努力,有些人還在掙扎,有些人分開了仍然在分手途中……
願我們都能不受戀愛折磨,過得幸福。
誠心所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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