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我將他交付到另一個她的手上。
「對不起,
我不夠好,
無法成為你夢寐以求的完美女孩,
不會再對你好了。」
之後,他不屬於我了。
對他來說,
我有了新的定義、轉換成新的角色,
一瞬間我變成了「前女友」。
如果說生物有分等級,
那我敢說「前女友」一定是這地表上最可怕的生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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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最後我自己也成了別人的「前女友」,
一直以來對感情很有自信,
還像個十多歲的少女一樣天真浪漫,
以為跟交往多年的初戀能夠走到最後,
最後還是因為不合而畫下了句點,
愛已經變質了。
很難不想他。
分手後的第一天起,
整整有大半年的日子,
我都像身處在荒漠的難民一樣,
找不到方向,
也沒人能救我。
我被那幾年的感情困住了, 初戀時的甜蜜,
交往中的激情,
爭吵後的傷心...,
不斷在我腦海中repeat再repeat。
只是我知道,
這個人以後再也與我無關了,
不能再愛他,
不能再關心他,
要保持距離,
因為他已經不屬於你了。
所以拼命說服自己,
不管還愛不愛,
都要從這段感情裡畢業。
為了不想最後也成為別人感情中的那根刺,
不想成為我最討厭的那種女人; 我把他的臉書、MSN、電話、照片...
...一切的一切全部都刪光了。
然後從這個城市的北邊,
那個有他在的地方,
“逃”到了城市的南端。
因為這樣就再也看不見他了。
換了環境、換了工作,
我讓自己變得越來越好,
但絕對不是因為想要報復,
只是希望自己能夠再遇到下一段更美好的感情。
過了幾年的現在,
還是常常會想起那一段刻骨銘心的初戀, 只是想起時,
沒有再多的情緒了。
那天深夜,
在LINE上,
我跟初戀相遇了。
「最近好嗎?」
「現在做什麼工作?」
「當年............」
聊起當時在一起,
盡是一些好笑的回憶片段,
對於那幾年沒有什麼好遺憾的。
「祝你幸福。」
這是我唯一想對前男友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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