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以後,前度送的禮物,我們固然不捨得丟棄,但有些看似跟前度無關的物件,我們也會不捨得,只因它們滿載跟前度一起時的回憶。
自從跟前度分手以後,今年已經是阿文的第七年單身生活。
「情場失意,職場得意」,或者因為阿文自分手後,將全副精神都投進工作裡,所以九年間他已經由高級文員,晉身為部門經理。
「不好意思,今天收工前,上司有工作給我做,所以才會遲到。」阿文跟朋友阿傑說。
「都不知是不是兄弟,已經不多時間能夠相約,連這些稀有的約會,你也遲到。」阿傑開玩笑的說。
「為了懲罰我遲到,今晚我請客吧。」阿文說。
兩個好朋友,半年沒有相見,雖然平日有用訊息聯絡,但某些話題總是要面對面交談,才能詳談。
阿傑無意之間,看到阿文手上的手提電話,仍然是七年前使用的手提電話,覺得很奇怪。
「阿文,為甚麼你仍然使用這部手提電話?現在這部電話,應該會經常當機的吧,你不會沒有錢換電話吧。」阿傑問。
「你說得對,現在它除了能夠通電話和傳訊息外,基本上已經無其他功能,但即使如此,我仍然不捨得換。」阿文說。
「為甚麼?這部電話是她送給你的嗎?」阿傑問,「她」自然是指阿文的前度。
「不是,這部電話是我買的。」阿文說。
「那為甚麼……」「因為這部電話,我是因為她才會買的。」
時間回到七年前,剛剛推出智能電話的一年,阿文本來也沒有甚麼意慾去購買,只是女朋友的要求下,就為了一個應用程式而購買,又或者可以這樣說,阿文是因為女朋友,才會購買這部手機。
七年後的今天,阿文要買手機,對他來說,根本是件輕鬆的事情,只是他始終沒有購買另一部手機。
跟前度分手,放不低的我們,總會留著跟前度有關係的物件,用作睹物思人,可以是前度送的書、可以是前度的相片、可以是前度的訊息,甚至是因為前度而購買的物件。
的確,睹物思人可能是長情的表現,但同時亦代表我們放不低,若果不能放低前度,就始終無法打開心霏,迎接新一段戀情的來臨。
周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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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得很滋味@周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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