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冇刪佢聯絡人,我封鎖咗我自己

分手後,我冇做大部分人會做嘅事:刪除/封鎖佢
我冇刪佢電話,冇unfollow佢IG同FB。我選擇咗一條更狠嘅路:封鎖咗我自己
我將佢個contact name,由「BB豬🐷」改做佢全名「陳大文」。然後,我將自己嘅手機,交俾我最好嘅朋友阿琪。
「改咗你指紋鎖,加咗我個指紋入去。呢個禮拜,部機擺喺你度。」我同阿琪講。
「吓?你玩嘢呀?你點生活呀?」阿琪眼都凸。
「我買咗部Nokia摺機,」我從袋拎出部舊到可以入博物館嘅電話,「淨係打到電話同send SMS。裏面只有你、我阿媽、同我公司個電話。」
我要徹底斷絕自己「手賤」嘅可能。我太了解自己,深夜emo嘅時候,一定會撳入佢嘅社交媒體,由佢嘅限時動態,偵查到佢朋友嘅留言,再推斷佢嘅心情同生活。呢種行為,如同自殘。
第一日,好唔慣。成日想撳手機,但部摺機除咗俄羅斯方塊,咩都冇。我開始留意返現實世界:原來地鐵車廂入面好多人睇緊戲、原來咖啡店嘅檯面木紋咁靚、原來個天可以咁藍。
第三日,開始有 withdrawal symptom(戒斷反應)。心癢癢,好想知道佢有冇搵我(雖然明知冇),又好想知道佢過成點。我忍住,摺住部摺機嘅蓋,開開合合。
一星期後,我搵阿琪攞返部智能手機。開機,訊息湧入,大部分係群組通知同廣告。佢個名,冇出現過。
我撳入佢IG。更新咗三張相:同朋友食飯、一張風景相、一隻貓。冇乜特別。我睇嘅時候,心情出乎意料地平靜。冇心痛,冇妒忌,只係好似睇緊一個普通朋友嘅生活。
原來,最難過嘅唔係「見到」,而係「忍不住想見到」嘅那股衝動。當我封鎖咗自己一星期,強行戒斷咗呢種衝動,佢嘅生活,對我而言,就真嘅只係別人的生活。
我終於冇改佢個名返做特別稱呼,亦冇刪除佢。佢就咁留喺聯絡人列表一個普通嘅位置。我戰勝唔到好奇心,但我可以用最原始嘅方法,管理住自己嘅雙手。呢場自己同自己打嘅仗,我暫時,贏咗一回合。
標籤: 分手  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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