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當個煩人的單戀者》

心・情 於 21/03/2017 發表 收藏文章

「那為我對抗世界的決定,那陪我淋的雨,一幕幕都是你,一塵不染的真心。」 這是我很喜歡的歌詞,一個男生為了女生願意對抗整個世界,我原本覺得,這種真心真意很浪漫。但我想像得到,如果換了一個自己不喜歡的人,浪漫的感覺會立即消失。

「你好仆街啊,人哋對你咁好。」cathy說。「咁⋯⋯無感覺有咩辦法喎。」我說。
我問過tom:「點解你唔鍾意我?」
「no feel is no feel」他當時說。
原來no feel真的是死症,kelvin待我像對待公主一樣,我卻連一點兒感動也沒有。我也覺得自己是仆街。

「仆街註定要愛上一個唔鍾意自己嘅仆街,呢啲叫報應。」cathy說話總是一針見血。

我曾經以為只要有一個很喜歡我的男生出現,我就會很幸福。小時候已經很倔強的我當時就應該預見到,現在的我會如此固執地相信著,一個我不喜歡但很喜歡我的男生,沒有可能可以給我幸福。原來面對一個「no feel」的單戀者,有的只是無限的壓力:我每一次見kelvin都十分緊張,不是擔心一不留神「講錯野」傷害了他,就是害怕「比錯signal」。

「自從親身經歷之後呢,我覺得比人鍾意真係好煩好大壓力,我開始慶幸自己無乜人追。」我對cathy說,這樣說很「仆街」對吧?我認同,但可惜我的確確有這個「好仆街」的想法。

喜歡一個不喜歡自己的人,還是會希望他幸福快樂。諷刺的是,原來最能令他快樂的,就是不要再喜歡他。「明白叫你太煩的,不是愛。」,隨機播放著音樂的macbook傳來這一句。

那天跟很久沒見的tom吃飯,之後到了尖東海傍喝酒。一年前,在同樣的地方我向他表白了。被他拒絕是可以理解的,但我不理解一年前的我究竟為何可以「癲」到坐在海傍哭了幾小時?難得可借醉「發癲」,我當時的行徑誇張得吸引了不少人注目,甚至有人問:「小姐你ok嗎?」「需唔需要幫手?」我也會將這歸功於當日喝太多紅酒而變紫的唇,我覺得那些人應該以為我中毒了,而到今天我仍未在youtube看到自己當日的醜態絕對應該慶祝。

一年之後,我似乎成熟了不少,沒有「發癲」,但我做了另一種荒唐事。

一杯落肚,酒量極淺的tom醉了。
「你收皮啦?」我問口齒不清的他。
「我係啊,醉醉地啦。」
「哈哈好廢啊你⋯⋯」我天生不易醉,實在忍不住不嘲笑他。
「我⋯⋯嗯⋯⋯都係無野。」他閉上眼,雙手托著前額,似乎要抑壓某種不當的念頭。
「講啦,最憎人講啲唔講啲。」
「我⋯⋯我諗我醉喇。無野喇,咁做會好仆街。不如我哋講番其他野?」
「吓?講啦。」
起初他依然不肯說。但我是「打破沙鍋問到底」的表表者:
「講啦,咩啫?」
「講啦___(他的中文全名)!」
「喂啊~~~~」
追問了好幾十次後,他終於肯說了:
「其實我想⋯⋯但我覺得我要控制自己,講咗出嚟,可能番唔到轉頭㗎喇。」他看著我雙眼,沒有說出口,但我好像明白了他的意思。

你猜對了嗎?我猜對了。其實我只是陪他喝酒,我一滴酒也沒有喝過──所以我是百分百清醒的。但此時我竟然極度不理智地說了一句話:
「嗯,其實ok。」
之後他擁抱著我,吻了下來。

事後跟朋友說起,我說我接受不到自己為何可以在完全清醒的情況做出如此荒唐的事:
「你明唔明?我係無飲過酒喎,完全理性喎。」
「你果陣係清醒,唔係理性,唔好攪錯。」

我真的不知道tom為何要這樣做,也許這只是雄性動物喝醉後的正常反應?我永遠都猜不透這個怪人。我唯一肯定的是,一切都不是真心真意。明早一覺醒來,一切就會回復原狀,我明白的,但這大概是我唯一可以跟他如此親近的機會。

「其實你係未仲鍾意緊我?」他問。
「嗯⋯⋯我⋯⋯我覺得唔同咗囉。我已經唔會再諗同你一齊,因為我知你唔會鍾意我。」我對著他無法說謊,但道出「sosad」的真相後,我又後悔沒有選擇說謊,因為他眼中飄過一絲內疚。他總是「又要做仆街又要後悔」,為免他不會覺得自己太仆街,我開始裝出一副「我都係玩下啫」的樣子。

那天晚上,他原本計劃趕deadline寫paper,我打算溫習過兩天的final;但最後我倆都沒有回家,在海傍相擁過了一夜。臨離別前,我又鼓起勇氣問:「我可唔可以攬多你一下啊?」大概以後都沒有這個機會。他無奈的笑笑,給了我一個最溫暖的擁抱──朋友的擁抱。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一切都太荒唐,由喜歡「呢條仆街」到迷戀的程度開始,至是夜的one night stand?接吻版。這只是一時衝動,明天一早就煙消雲散。

「兩條友都痴線嘅。」整晚我的心都離不開這個想法,我們的確太衝動。之後告訴cathy這件事時,我說了不下十次:「成件事真係好痴線。」。

那晚他跟我說過:「其實我覺得最仆街嘅原因係⋯⋯我覺得你仲鍾意緊我。」

我想起一年前我表白時,他說:「你可唔可以唔好對我咁好?我還唔到個心會唔係幾舒服。」

果然,單方面的喜歡不只傷害單戀人的一方,被喜歡的一方其實也會覺得很煩吧?我想起我最後問的「我可唔可以攬多你一下啊?」,我好像真的有點煩。

「三年咁長,我煩咗佢咁耐,佢對我都算係咁。」我突然冒出這個想法。

不再喜歡他,可以嗎?
「我覺得我唔可以再鍾意佢喇,我覺得自己好煩。」我跟cathy說。
「嘩,實信你㗎,三年你都講咗幾百萬次啦。」即使不可以真的不再喜歡他,至少,我不應該再讓他覺得我喜歡他?我想我不能再見tom了,看到他我會失去理智的,我會說出一些不應該說的話,例如「嗯,其實ok。」。也許因為我心早就萌生了這個想法,這夜我才會如此豁出去。我本來沒有甚麼特別打算,但說出那句話之時,我已經決定了這會是我最後一次為這個人而沉溺瘋狂。反正是最後一次,何不轟轟烈烈。我只想為我們之間的關係留下最後一個美好的回憶,之後一切都要完,一定要。
現在我連他的facebook都block了,那些關於他的status不能讓他看見的,不然我又會開始覺得自己很煩。「我咁對你,你會唔會好唔開心?」那夜,他帶點內疚地問。Tom,take it easy。我不想當一個煩人討厭的單戀者,我希望你對我的印象會止於這個荒唐的晚上,而你又會覺得這是美好的回憶。不再死纏爛打,不令你覺得自己欠了我甚麼,才是我應該要做的事。這樣做的原因,究竟是為你好,還是其實只是為了保護我在你心目中的形象呢?我也不知道。

我現在還常常想起那一夜,很冷又很溫暖。我想起你總愛把手壓在我肩膀上,雖然覺得有點重,但我沒有告訴你。我又想起我那夜我總借故靠在你身上,還說只是為了取暖。那漫天長夜我們聊了很多。你說關係對於你而言一點也不重要,說你看化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因為關係總是「話走就走」。下星期我會去看流星,如果看到流星,我會為你許願,希望你將來會遇到一個可以令你重新相信關係,對關係有信心的女孩,雖然那不是我。我跟你說的「吓?關係係人生中最美好嘅野喎。」是真的,即使你說你很享受現在自由自在不用跟任何人交代的狀態,我還是覺得你找到一個可以倚靠的人會比較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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