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男朋友,可是我更喜歡你。」

毛言地 於 30/03/2018 發表 收藏文章
  同事今天突然在群組傳送了一條「瀝源與禾輋之間」的短片連結給我(雖然製作的自稱微電影,但這個名詞我不習慣),說拍攝水準不錯,內容也很吸引。當中那一句「我有男朋友,但係我真係鍾意你多啲」可說是金句,也解釋了許多人直到分手為止也不明白,自己的「死因」。
 
 
  不論男女,分手時總喜歡找各種理由,「你值得更好」、「你變了不像當初」、「你沒有為我改變」等都是人們常用的分手理由。也許你的確沒有達到對方口中的要求或犯下當中的過錯,但總有一些人的新歡也有著你的缺點,做著你被嫌棄的事,卻被你的舊愛完美包容,不覺得有一絲問題。為何會這樣?其實只是對方沒有這麼喜歡你,或者該說是對方找到一個更滿意的對像,讓對方能夠以愛去包容對方跟你一樣的缺點,就像過去包容著你一樣;另一方面卻把你的缺點無限放大,提供一個讓自己放手離開的理由。
 
 
  分手的借口不是為你而說,只是讓自己好過些,減輕一點罪惡感。
 
 
  有人為了挽留會向變了心的另一半乞求,許下一個個諾言,強調自己「會改」,希望對方能回心轉意。只是他們不明白自己在對方心目中已經不再重要,對方不在乎你會如何改變,心早已經飛往新歡去,你動作愈多愈進迫,對方只會感到噁心反感。人就是這樣,昨天的最愛可以馬上變成陌路人,即使錯不在你。感情沒有理性可言,男女朋友的身份也不是固定,即使你為了一段感情付出一切,盡心經營,也不代表你能修成正果:你永遠都不會知道另一半何時會被一個路人以一個關心,一個笑容搶走。
 
 
  一山還有一山高,應用在感情當中亦然,你永遠不會知道當下跟你一起的是否最適合你,對方亦抱著同一個的心態。即使你們能走到最後也不代表你們是天造地設,也許只是大家都沒能在身邊遇到更好的對像而已。你可以說我悲觀負面,但這確是感情當中的事實。
 
 
  「我有男朋友,可是我更喜歡你」這句話很多人會感到不齒,反感。只是在一切以感覺為先的愛情當中,誰對誰錯,又有誰能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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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毛言地  愛情  香港  現實  出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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