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一個人忘記一個人

分手了,旁人很常說一句,「快點開始新一段感情便會沖淡之前的痛吧」。
真的嗎?
分手,可能是有第三者,可能是太了解對方,知道不能再走下去,種種不同原因也有可能。分手會痛,是因為大家曾經有過的回憶,對方曾許下的承諾,然後你哪一天走過那間餐廳,記起你曾和他在裏面慶祝生日;走過海傍,他曾摟緊哭得崩潰的你,因為你親人過身了;在桌面剛好看到一個叫「台灣」的資料夾,載滿了你和他在台灣旅行的記憶,因為那是你們第一次出遊……
分手了,分手的原因不重要,可能對方現正和別個風流快活,也可能獨個躲在房間痛哭,但這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現在很傷心。你不明白為甚麼要分手,明明昨天還好端端的,還在分享著一個譚仔三小辣過橋米線,看了一場哭得崩潰的愛情片。
然後友人一句,「快點開始新一段感情便會沖淡之前的痛吧。」
可能誇張了,沒可能昨天分手就有朋友今天叫你找別個吧,但無論如何,你總會聽過這句說話,可能是別人跟你說,也可能是你安慰別人時說過。
當你找到新一個時,新一段感情為你提供的快樂,的確沖淡了你的傷心,至少好像每天也有一些快樂的感覺,雖然傷口還是會痛。熱戀期再開始,每日廿四小時腦中都充斥著新一個人,一日一日過去,之前分手的痛的確消散了不少,再見到之前的回憶已經不會有太深感受。這是愛情的力量。
但有意無意間,總是會找新一個和他比較,你看見新一個的某些小動作你會皺一皺眉頭,心裏想:為甚麼看到這樣好像很不舒服,他好像不會這樣?吃譚仔時新一個已經開動了,你卻坐著眼定定看著他,因為你以前坐著就好,他會為你遞上筷子。下雨撐起傘子,難得這一次膊頭也沒有被雨水弄濕,原來新的一個很細心,把傘子大部份都遮住了你,自己卻弄濕了很多,以前他都不會這樣。
有意無意,好的壞的,你都想起了他。
因為原來你沒有忘記他。對啊,沒有要忘記他,只是要忘記他帶來的痛,卻意外把新的一位籠罩在他的陰影下。
新的一位到底變成了甚麼呢?
再想下去,到底當初為甚麼會選了這一個?因為跟他很像?還是跟他完全一百八十度相反?到最後,還是用了他來作標準。

我不反對開始新一段感情能沖淡舊有一段感情的痛,但太快再開始,沒有副作用嗎?那麼要多久才開始,多不痛才再開始?可笑的是,我也沒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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