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咁都單身我亦無話可說

Charis Hung 於 23/03/2017 發表 收藏文章

我自覺是個很努力的人。
努力不一定帶來成功,但努力可以令我有挺起胸膛的勇氣。

分手以後我用了一點時間去填塞空檔。
從來未曾試過如此感謝工作的出現。
工作佔去我大部分時間,然後下班約約這個吃飯,又和那個一起去去活動,周末再看電影展覽舞台劇,時間表也就被填得滿滿。
但我仍然記得,當時第一次發覺,一日廿四小時原來那麼長。

很快我就覺得累了。

我完全停止活動,把自己收在一角。
我叫自己學習那些瀟灑的、獨立的女性。
單身有甚麼不好?單身也可以活得快樂!
於是我又開始看很多的書,思考很多事情,也發展自己的興趣。
感情的事,我對自己說,有就有,沒有也並無甚麼大不了。
但我不快樂,很不快樂。

原來這真的有很大不了呀。

我可以自己一個生活,但我不喜歡呀。
就像大家都說一個人去旅行好開心,但我就是喜歡身邊有個人和我一起笑,聽我WE哇鬼叫。
認清了自己,反而不再那麼沮喪。

單身了將近一年的時間,對一些人來說似乎很長,對另一些人來講又太短。
我希望身旁有個人,但我沒有說這個人是誰也可以。
所以唔計小學,我其實二十歲才初戀。
渴望戀愛與寧缺勿濫從來沒有抵觸。

問題是,這個「誰」斷不可能憑空爆出來的呀。
不,你不用周圍去獵食,只需要保持做個開放的人。
開放不等於隨便啊。
心邪的人去面壁吧。

如果你按平日的軌跡生活,而你一直沒有遇到適合的人,相信我,你接下來99.9999999999…% 也不會遇到。
保留那0.0000000001%,只是因為我不是上帝,無法全知,而世界總是充滿意外,或曰神蹟。
但你知道意外或神蹟背後是甚麼意思嗎?
就是很少或從來不會發生的意思。

所以如果你不以單身為樂,至少間中脫出日常軌跡去走一回吧。

我說過我是個很努力的人。
這一年我做過甚麼?
嗯。
朋友說高登有個甚麼甚麼配對遊戲(而家已經摺左),我嘗試玩,認識了一個會不斷在fb post食物相然後說減肥的串嘴大男孩。
Stakk舉行過那個甚麼36問,我也有去參加,認識了一個自己開studio造皮革製品的男生。
以及因緣際遇下和一些男生外出、吃飯、睇電影。
當然,我從來不會也沒有資格收兵~
他們走的走,friendzone的friendzone啊。

找不到Mr. Right不是我的問題,但不去找就是我要承擔的後果。
要找到合適的人,先決條件是要讓對方看見你,同時你也看見對方。
「看見」是用眼,不是心。
心靈感應就留在看見對方以後吧。

感謝主,我沒有生得好醜樣。
但你說我很美。
嗯,我除了在搞笑的時候會講「你唔係覺得我唔靚呀」,大部分時候我也就和我的文章一樣,非常誠實而樸素。
就普普通通呀。
其實大部分人都是普普通通的,因為普通就是大部分人都這樣才叫普通呀。

這個世上沒有幾多個呀源(sorry,聽講呀源而家都好幸福),所以他才一直成為獨男界的代表。
你?你算吧啦。

「而我明白你呢一刻嘅幸福 唔係隨手拈來」
朋友傳來這一句,下意識我有點摸不著頭腦。
沒有呀,我也沒有很辛苦呀。
然後再想想,欸,對啊,
我有在很努力遇見現在這個男朋友啊。

假如我沒有寫文,男朋友不會知道這個世上有個人叫洪麗芳,
假如他不follow我的ac,不react我的post,我不會知道這個世界上有一個如此有趣的他;
假如那日我沒有add他做朋友而他不inbox我,我們不會開展對話;
假如他不約我食飯我們就沒有然後,假如我不應約我們也許就只是親密一點點的網友……

你知道,世上沒有假如。
如果我們不相信宿命論,就不該期待命中注定。
我們的選擇,帶領著我們的前路。
(OK,上帝掌唔掌權?掌!上帝有無賜你自由?有!)

人生不只愛情。
如果你喜歡自己一個,絕對沒有問題。
如果你不喜歡,就不要逼迫/欺騙自己過享受獨自一人的生活。

人呀,做自己才會快樂的啊。


標籤: 單身  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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